| 项目名称: |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震后重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招标 |
| 招标单位: |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 |
| 开始日期: |
2008-9-5
~
2008-9-11 |
| 截止日期: |
2008-9-11 |
| 建设地点: |
峨眉山市名山路南段55号 |
代理机构: |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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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震后重建学生宿舍楼项目,已由峨发改投[2008]129号文件批准立项。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本次招标工程的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震后重建学生宿舍楼项目。 2、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730平方米,建筑面积4360平方米,全框架,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总投资约784.8万元。 3、建设地点:峨眉山市名山路南段55号。 4、本次招标范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震后重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所表达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招标。 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0个月。 6、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财政补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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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条件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安全生产许可期内的,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任该工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为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购买施工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9月5日至2008年9月11日,每天9:00时至11:00时,13:00时至17:00时。 地 点:乐山市柏杨中路17号银丰商务大厦10楼。 三、购买施工招标文件须提交或出示的证件或资料 1、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出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出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 四、特别说明 以上所有要求出示的证件或资料,除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留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以外,其余资料留同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
| 联系人: |
陈小姐 |
| 公司名称: |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 |
| 国家或地区: |
中国 |
| 省/州: |
四川 |
| 城 市: |
乐山 |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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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电话: |
0833-2078436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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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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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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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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